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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辞职手续办理流程

教职工辞职手续办理流程

 

1. 辞职人员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。

2. 领导审批(系部领导签批意见后交人事处办理,三类以上管理干部辞职需要上党委会,三类以上工作人员辞职均需要上院长办公会,经党委会或办公会研究,决定同意其辞职申请后,通知人事处按规章制度办理)。

3. 人事处给申请人下达办理离岗手续的函,个人按要求办理离岗手续(部门工作交接;后勤资产清理;图书清理;公务卡注销;工会会员注销;车辆等信息清理;院办、组织部离职报到)。

4. 人事档案转出:辞职人员需联系好档案转接地(新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当地人才交流中心),办理手续时,携带档案接收处开具的接收函,学院由机要通道寄出,辞职后学院不予管理人事档案。

5. 党员档案及党组织关系:党员职工辞职需转出党员档案并提供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全称。

6. 公积金转出:提供公积金接收函及身份证复印件转出公积金。

7. 学院开具《解除劳动(聘用)关系证明书》。